目前,如何进一步深入、全面激发高等学校内生办学活力和办学动力已经成为教育理论和实践领域共同关注的热门话题。其中,校院二级管理改革更是首当其冲,热议甚多。诚然,不可否认,制度性制约比资源型制约更加深刻地影响着高校的内涵发展和未来发展。如何在长期传统的高校管理体制和机制框架下,寻求校院二级管理的改革创新,确实需要认真研究和探讨!
一、校院二级管理改革势在必行,亟待进一步深入突破
高水平大学建设,首先要有高质量的管理水平来作保障和支撑。目前,我国大学的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主要还是科层化管理文化范式占据主体地位,与现代大学自身特征相适应的现代大学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还没有完全形成。因此,在当前我国推动高水平大学建设的过程中,必须要首先突破影响高水平大学建设的制度和文化藩篱,建构现代大学制度体系。
毋庸讳言,现代大学既是一个正式的社会组织,也是一个高度学术化的学术组织体系。对于前者,我们对应采取科层化的管理模式,行之有年,有其不可忽视的合理性。在传统的科层化管理实践中,主要表现就是大学办学院;标准化、一刀切、齐步走的现象非常明显!但是,同时,现代大学又是一个具有鲜明特征的学术组织,其本身存在着十分独特的内在发展逻辑。大学的基本办学实体是在学院,学院办大学又是大学作为一个学术组织的必然诉求。因此,如何调整新形势下校院二级管理关系,目前已经成为高等学校综合改革深水区的一个关键领域,改革势在必行!
诚然,校院二级管理体系改革,是进一步深入推进高校综合改革的重要支点,是实现高等教育功能使命的重要落点,同时,也是当前高校内部治理体系改革的明显弱点。在目前全国高校深化综合改革实践过程中,学院层面改革最后一公里还没有完全打通,学校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改革之间还缺乏有效融合!
多年来,我们一直致力于构建现代大学制度,实行自上而下的各个方面改革,例如高校机构改革、人事编制改革、分配改革、干部改革等等;不可否认,这些改革对我国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但是,同时,我们也不得不看到,对于高校内生办学动力和活力有效激发和调动的制度安排始终缺乏最基本的设计!我们还没有真正从制度层面上去思考和设计符合大学基本特点的改革框架!
毋庸讳言,大学的基本特点是“底部沉重,结构松散”,真正办学主体是学院。所以,自下而上,从作为大学基层组织的院系改起,通过院系管理改革,形成倒逼机制,进一步加强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学院制度”建设,以促进“现代大学制度”的真正建立,从而倒逼高校整体改革正在成为我们的必然选择!
二、校院二级管理改革的主要困境
1.受多年来高校办学传统和现实语境的影响,院系领导在学术文化和行政角色方面存在角色冲突,积极形成“倒逼推动改革”动力尚有很大差距。
2.大部分行政权力资源集中在学校层面,大学办学院格局根深蒂固。在某种程度上,学校办学更加信赖职能部门,而轻忽学院。
3.院系治理什么?能治理什么?权责利如何划分?改革的基本逻辑研究不够,从领导到教职员工的心理准备和政策准备不足。
4.在校院二级管理改革中,权力清单存在“不敢放”、“放不下”、“不敢要”、“用不好”的问题。校院权利存在胶着状态。其背后折射出三个深层次问题,有待化解:
第一,自上而下放权过程中,授权者对授权对象的用权能力仍然不够信任;
第二,自下而上要权过程中,相关要权主体不愿担责心态仍然严重;
第三,政策的差异性,是否导致政策的公平性,在理论上存在重大疑惑。
5.院系治理改革中,基础性问题解决不够,例如党政联席会制度、学术委员会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教指委职责和任务等等。
三、校院二级管理改革的主要建议
1.必须要在学校高层形成共识和决心,在基层形成改革氛围,把改革校院二级管理关系,大力推进院系治理体系改革项目,作为学校综合改革的优先领域,重点推进,并以此倒逼学校整体改革进程。
2.以问题为导向,形成校院二级管理改革的切入点和抓手,形成改革方案和其他配套改革措施,并以此拉动全校综合改革深入实施。
3.以院系为实体,建立多元化、多样化评价机制,采取“协同治理、协议授权”方式,一院一策,职能部门从原来的管理为主,变为授权、评价、服务、协调为主,实现学校整个治理体系和治理内涵的调整与转换。
(作者:庞国彬,大连大学教育学院院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