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二等奖


成果名称省级政府高等教育统筹的时代意蕴与改革方向

完成人:刘国瑞

项目来源: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一般项目(BIA180205

发表载体:《中国高教研究》2018年第9

授奖单位:辽宁省人民政府

授奖时间:20216

 

成果简介


1.篇章结构

本文共包括个部分:(1)省级高等教育统筹的科学内涵与基本要义;(2)省级高等教育统筹的价值取向与主要任务;(3)深化省级高等教育统筹改革的现实需求与着力点。

2.主要内容

省级高等教育统筹包括以下4个要义。一是加强省级高等教育统筹,不是简单突出经济区域化和中心城市群经济发展的需求,而是国家战略与地方利益在更高层次的统一,是更有效地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重要手段。二是加强省级高等教育统筹,不是简单意义上的省统管,而是对地方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水平的综合检验。三是加强省级高等教育统筹,不是简单地扩大地方管理权限,而是责任、权利、利益的统一,是统筹权力、统筹能力、统筹效力的一体化。四是强省级高等教育统筹,不是单兵突进的改革,而是全面深化综合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抓手。

从全局性、关键性和发展性来看,省级高等教育统筹应聚焦5个重点任务。一是推动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协同发展。二是推动区域高等教育实现内涵式发展。三是有效防范风险与实现可持续发展。四是最大限度实现效率与公平的统一。五是大力提升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水平。

深化省级政府高等教育统筹改革,需要在三个方面取得新突破:一是科学界定省级高等教育统筹中的责权利关系。二是建构省级高等教育统筹权力、能力、效力一体化机制。三是加强省级高等教育统筹中的中央与地方联动。

3.观点和方法创新

本文突破了已有研究主要集中在省级政府统筹高等教育中的权力维度的研究,而对履权能力和效力的研究还很薄弱的局限,从统筹权力、能力、效力三位一体的新视角,重新厘清了省级政府高等教育统筹的内涵和要义。

本文提出的要深入探索由行政赋权向法律授权转换的路径,科学把握授权的幅度和节奏,建构权力与责任、利益相匹配的动态调整机制;要进一步厘清省级高等教育统筹的权力构成、权力属性与权力监督等基本问题,积极探索建立与地方履权能力和效力挂钩的动态放权机制,以及基于履权能力、效力差异的差别化放权机制;要加强省级高等教育统筹中的中央与地方联动,在保证方向、制定标准、监测质量、推进改革、促进公平等方面,实现中央与地方的有效协同等建议,为深化该领域的理论研究和改革实践提供了有价值的方向和有效的路径。

4.学术影响与社会效益

本文被《新华文摘》2018年第24期论点摘编,被人大复印资料《高等教育》2019年第2期全文转载,被中国社会科学网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研网”全文转载。